BRC认证第七版审核标准之【工艺控制】

编辑:上海励奥 来源:BRC认证第七版审核标准 日期: 2015-11-3 14:04:17

1、BRC认证审核标准-作业控制

基本要求:公司应按照书面的程序和/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这可确保持续生产具有期望的质量的安全、合法的产品。并完全符合HACCP 食品安全计划。
1.1 产品生产的关键工序应有文件化的加工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合法性和质量。该规范应适当包括:
     ● 配方-包括任何过敏源的识别
     ● 混合说明书、速度、时间
     ● 设备工艺设定
     ● 烹煮时间和温度
     ● 冷却时间和温度
     ● 标识说明
     ● 识别码(编码)和货架期标记
     ● HACCP 计划中确定的任何额外的CCP点
1.2 应执行、充分控制和记录工艺监视参数,如温度、时间、压力和化学特性,以确保产品按要求的工艺规范进行生产。
1.3 由在线监控装置控制过程参数的情况下,监控装置应连接一个适宜的失控报警系统并经过定期测试。
1.4 当对产品安全和质量起关键作用的设备内可能发生工艺条件的改变时,应在风险和设备性能(如:蒸器、烤箱和加工器皿的热分布;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温度分布)的基础上按频率确认该工艺特性。
1.5 一旦设备发生故障或工艺偏离规范的,应具备程序来确认产品的安全状态和质量情况,从而,确定采取的措施。
1.6 在开始生产前和随后的更换产品之前,应检查生产线并记录。这应确保生产线已经被适当的清洁并做好生产准备。当产品更换时应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在更换到下个生产前,之前生产的所有产品和使用的包装已经被从生产线清理。
1.7 应有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产品被正确的包装和使用正确的标签,这应包括包装开始时的检查、包装过程中的检查、后期包装材料更换和改变包材材料批次时的检查,以确保使用正确的包装材料。该程序也应包括对任何编码信息或其他在包装阶段进行的印刷的验证。


2、量的控制(重量、体积和数量)

公司应运作量的控制体系,符合产品销售国法律要求和任何额外的本行业的规章或特定的客户要求。
2.1 量的检查频率和方法应当符合适宜的针对数量验证的法规的要求,且应保持检查记录。
2.2 若法规没有对产品数量提出控制要求(例如散装量),产品必须符合客户的要求并应保持记录。


3、BRC认证审核-测量及监控设备的校准及控制

公司应能够证明测量和监控设备足够精确和可靠,提供可信的测量结果。
3.1 公司应确定并控制用于监控CCP 点、产品安全及合法要求的检测设备。至少应包括:
     ● 设备及其位置的书面清单
     ● 识别码和校准有效期
     ● 避免由未授权人员校准
     ● 进行保护,避免破坏,损耗或误用。
3.2 所有确定的测量设备,包括新设备,应当被检查并在必要时调整:
     ● 基于风险分析,按照预定的频率进行。
     ● 如有可能,使用能追溯到认可的国家或国际标准的方法
记录结果。设备应是可读的且对要求它进行的测量有适宜的精确度。
3.3 涉及的测量设备应被校准并可追踪到认可的国家或国际标准,且保持记录。
3.4 当发现指定的测量和监控设备偏离规定限值运行时,应有程序并记录采取的措施。如果产品的安全和合法性源于设备不精确,应采取措施确保没有销售
有风险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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