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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验厂审核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

编辑:上海励奥 来源:社会责任验厂 日期: 2017-6-14 17:56:26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化学品仓库管理员的安全职责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4.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8.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9.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三、社会责任验厂审核中危险化学品的防护措施

1. 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生产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形式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开的操作室内。

2. 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是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风亦称稀释通风,其原理是向作业场所提供新鲜空气,抽出污染空气,降低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在作业场所中的浓度。全面通风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

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风。使用局部排风时,应使污染源处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率,通风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对于已安装的通风系统,要经常加以维护和保养,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在厂房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空气流向等因素。因为全面通风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将污染物分散稀释,所以全面通风仅适合于低毒性作业场所,不适合于腐蚀性、污染物量大的作业场所。

像实验室中的通风橱、焊接室或喷漆室可移动的通风管和导管都是局部排风设备。在冶金厂,熔化的物质从一端流向另一端时散发出有毒的烟和气,需要两种通风系统都要使用。

3. 个体防护

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既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也不能消除作业场所的有害化学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

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


四、社会责任验厂中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隐患

1. 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标志。

3.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

4.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按照通风设备

5. 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储存

6. 各种商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放。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

7. 各种商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美观,出入库方便,一般垛高不超过3M。

8. 仓库主通道宽度应大于等于1.8米。

9. 危险化学品仓库支通道宽度应大于等于80cm。

10. 危险化学品墙距应大于等于30cm。

11. 堆垛间距柱距应大于等于10cm。

12. 堆垛间距应大于等于10cm.

13. 顶距应大于等于50cm。

14.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15. 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照明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配电箱及电器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并应可靠接地,安装过压、过载、触电、漏电保护措施,采取防雨,防潮保护措施。

16.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17. 库房内不得设置办公和生活用房。

18. 作业场所日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得超过一个班次的用量。

19.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20.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

21. 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2. 仓库内产品应有分类标识等

23. 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贮存的商品,应有防潮措施。

24. 氢气储存容器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氧化剂及其他助燃性气瓶隔离存放。

25.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6. 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应能可靠地接线和密封。

27. 标示牌与存放物品应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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