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RC认证审核 - 产品设计/开发
对于新产品或新工艺与有关产品、包装材料或制造过程的变化,应有合适的产品设计/开发程序,以确保生产合法、安全的产品。
1.1 对于有关新产品开发范围方面的任何限制,公司应提供清楚的指南,以控制那些公司或消费者不可接受的危害。(例如:引入了过敏源、玻璃包装或微生物风险)
1.2 全部新产品和对现有产品配方,包装或加工方法的改变,应由HACCP 小组组长或经授权的HACCP 委员会成员批准。这应保证已对危害进行了评估和适当控制,通过HACCP 体系进行了识别,并实施HACCP 体系。批准应在产品投入工厂环境前进行。
1.3 当需要确认产品配方和制造工艺进行能够生产满足质量要求的安全产品时,应使用生产设备进行试生产及全面测试,以验证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能制造出在货架期内安全合法的产品。
1.4 货架期的测试应依据文件化的规定进行,规定应考虑整个货架期的储存和处理环境。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关的微生物、化学和感官标准并被记录和保存。
如果在生产前进行货架期测试不可行,例如某些货架期很长的产品,应记录用于制定货架期的以科学为依据的理由。
1.5 产品的标签应满足制定的使用国家的法规要求,并包含相关信息,以使得在食品供应链上或由顾客可以进行安全地产品处理,展示,制备和使用。应有一过程:基于产品的配方,验证标签上对配料和过敏源的标识是正确的。
1.6 当设计的产品声明满足特定消费群体的要求时(例如,一个营养声明:低糖),公司应确保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得到充分确认并满足声明的要求。
2、BRC认证审核之【产品检验与实验室检测】
公司应采用适宜的程序、设施和标准,自己承担或转包那些对证实产品安全、合法和产品品质至关重要的产品检验与分析项目。
2.1 产品检验
2.1.1 应有包括产品和加工环境在内的检测计划,基于风险评估,检测计划包括微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和感官的检测。检验和测试方法、频率和规定的限值应形成文件。
2.1.2 应记录检验和测试结果,并定期评审以分析变化趋势。对于任何不满意的结果或趋势都应立即采取适宜的行动解决。
2.1.3 公司应确保持续的货架期评估系统现行有效。它应基于风险评估并包含微生物和感官分析以及PH 值和水活度等化学指标。货架期测试的结果应确认产品上标识的货架期。
2.2 实验室测试
2.2.1 可将致病菌的检测分包给外部实验室或,如果在公司内部检测,实验室设备应与生产现场完全隔离,并且有操作程序以防产品污染的风险。
2.2.2 在工厂执行日常检测的实验室,其选址,设计和操作要考虑减少涉及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控制措施应形成文件,执行并考虑如下因素:
● 排水和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操作
● 设施的进入和安全
● 实验室人员流动
● 防护服要求
● 产品抽样程序
● 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2.2.3 公司执行或分包那些对产品安全和合法性至关重要的测试时,公司实验室或分包方实验室应当获得实验室认可或按ISO17025 的原理和要求进行操作。若使用未被认可的方法时,应当提供书面的判定理由。
2.2.4 应有程序确保实验室结果的可靠性,除2.2.3指定的对安全和合法性至关重要的要求外,还应包括:
● 如可能,应使用经认可的测试方法
● 文件化的测试程序
● 确保雇员具备资质和/或培训并具备测试所需的能力
● 用系统验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例如:能力验证或交叉测试。
● 使用适当校正和维护的设备。
3、身份保持材料的起源,保证状态和声明
应有合适的原料,半成品与成品的追溯、标识和隔离体系以确保所有与起源或保证状态有关的声明能够被证实。
3.1 当在终产品包装上声明有关使用的原料的起源,可保证的或“身份保持”状态(见术语)时,应验证每批原料的状态并保持记录。
3.2 当在终产品包装上声明有关产品或成分的起源,可保证的或“身份保持”状态时,工厂应保持采购记录,所用原料的追溯和终产品的包装记录,以证实声明。公司应基于一定的频率,每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文件化的物料结余测试以满足特定的方案要求。
应验证每批原料的状态并保持记录。应进行风险评估以识别污染的途径并为处理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建立文件化的方针和程序,以确保避免交叉污染。并且通过有效控制使统一身份保持的状态得以维持。
3.3 应记录做出声明的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并且识别了潜在的污染或身份丢失区域。应建立适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产品声明的一致性。
4、BRC认证审核之过敏源的管理
基本要求:公司应有含过敏源的材料管理方面的成熟体系,体系将过敏源对产品的污染风险降到最低,并且满足标签方面的法规要求。
4.1 公司应对原材料进行风险评估以确认现存的和可能出现的过敏源(见术语表)污染。 这应包括对原材料规范的评审,并且必要时,从供应商那里获取额外的信息,例如:通过调查问卷来获悉原料的过敏源状态,其成分和制造它的工厂。
4.2 公司应识别并列明当前被处理的包含过敏源(见术语表)的材料。 应包括原材料、加工助剂,中间产品和成品,以及新的产品开发配料或产品。
4.3 应进行文件化的风险评估,以识别污染途径,并为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处理建立文件化的方针和程序,以确保避免交叉污染。这应包括:
● 考虑含有过敏源的材料的物理状态,即:粉状、液体,微粒。
● 确定工艺流程上潜在的交叉污染的点。
● 在每个加工步骤上进行过敏源交叉污染的风险评估。
● 确定减少或消除交叉污染风险的合适的控制措施。
4.4 应建立文件化的程序以确保过敏源的材料的有效管理,以防止交叉污染那些不含过敏源的产品。适当时应包括:
● 当进行含过敏源成分的材料储存、加工和包装时,进行物理的或时间的隔离。
● 当处理含有过敏源成分的材料时,使用单独的或另外的防护服。
● 使用标识的,专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操作。
● 对生产进行安排以减少含过敏源成分与不含过敏源成分的产品之间的转换。
● 有系统来限制含有过敏源的材料的空气飘尘的移动。
● 控制废弃物处理和泄露。
● 限制由员工、来访者或合约方或因餐饮目的将食品带入现场。
4.5 若使用返工制品,或进行返工操作,应执行程序,以确保含过敏源成分的返工产品不会用于不含过敏源成分的产品。
4.6 当生产工艺的特性造成过敏源的交叉污染不能防止时,在标签上应包含警告。当进行这样的警告声明时,应使用国家指南或者业务法规。
4.7 如果声明某食品适合于过敏或对食物敏感的患者,公司应确保产品的加工过程被完全确认符合声明的内容。确认应文件化。
4.8 应当设计文件化的设备和区域清洁程序,以消除潜在的过敏源引起的交叉污染或将之减少到可接受水平。应对清洁方法进行确认以确保其有效并对程序的效果进行日常验证。用于清洁含过敏源的材料的清洁设备应是可识别的,或者是专用的,或单独使用的,或使用后有效清洁。
4.9 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工程师,临时雇员和承包商, 在开始工作之前应接受通用的过敏源入门培训和公司过敏源处理程序的培训。
4.10 生产线的启动,跟随着产品的转变和包装批次的改变,应有一个有效的文件化的检查体系,以保证使用的标签对所包装的产品是正确的。
5、BRC认证审核之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产品的预定用途,并保持适当的储存条件,以减低污染和变质的风险。
5.1 当购买或确定产品食品可接触的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应意识到可能影响包装材料适用性的食品的任何特质(如:高的脂肪含量、PH或使用条件-如微波)。产品包装材料应有符合性证书或其他证据证明它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并且适合其预期用途。
5.2 在适当的情况下,包装材料应与原材料和成品分开存放。任何未用完的包装材料送回仓库前应受到有效保护以防污染并清楚地标识。废弃的包装材料应储存在隔离的区域,并且应有体系以防止意外使用。
5.3 公司采购的产品的接触衬垫(或者原料/工作过程的接触衬垫)应有适当的颜色并且耐撕裂,以防止意外污染。
6、BRC认证审核之产品放行
公司应确保在完成所有已协定的程序前不予放行。
6.1 当产品要求批准放行时, 应有合适的程序确保只有满足了所有的放行标准并且经过放行批准后,才能放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