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认证标准之【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

编辑:上海励奥 来源:BRC认证标准 日期: 2015-10-26 20:47:42

1、BRC标准-食品安全和质量手册

公司满足本标准的要求的流程和程序应形成文件以能始终如一的贯彻执行,其有助于培训和在安全产品的生产中支持谨慎处理。

1.1 公司有书面程序,作业方法和操作规范应整理到印刷的或者电子版的质量手册中。

1.2 食品安全和质量手册应被全面实施,质量手册或相关的部分能被主要员工获取并阅读。

1.3 所有程序和工作指示应清晰易读、无歧义、选用合适的语言并详尽阐述,以便于相关的员工正确应用。当单纯的书面交流不是很充分时,这应包括图片、图表或其它形象化的说明的应用的话。(如:存在读写问题或外语。)


2、 规范

应有原料(包括包装材料)、终产品以及那些会影响终产品完好性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的规范。

2.1 原材料和包装的规范应充分且准确以保证符合相关安全和法规要求。规范应包括原料中可能会影响成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属性的规定限值(如化学,微生物或者物理标准)

2.2 作业指导书和工艺标准应当符合商定的顾客规范中的配方和质量的详细标准。

2.3 应有所有终产品的规范。或者商定的顾客的格式,或者自有品牌的产品,规范包括了满足法律要求的关键数据,并且协助顾客安全使用产品。

2.4 规范应获得各相关方的正式认可。如果规范未经正式同意,则公司应能够证明已采取了措施确保正式承认。

2.5 无论何时产品发生变化(如配料,加工方法),应评审规范,或至少每三年评审一次。应记录评审日期和变化的批准。


3、记录的完成和保持

公司应保持真实的记录以证实产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得到了有效管理。

3.1 记录应该是清晰的、保存良好的及便于检索。所有记录的变更应得到批准权并记录变更的理由。若记录是电子形式的,的应对记录进行适当的备份以防丢失。

3.2 根据相关法律或者顾客的要求及产品的货架期,记录应按规定的时间保存。当标签上的注明货架期时,应考虑到消费者可能延长产品货架期的可能性(如冷冻)。记录应保存的最低期限是产品的货架期加12 个月。


4、BRC认证审核-文件控制

公司应运行有效的文件管理系统以保证只有文件的正确版本,包括记录表能够获得和应用。

4.1 公司应有文件管理程序,其是构成食品安全和质量体系的一部分。这应包括:

     ● 所有标识了最新版号的受控文件清单

     ● 受控文件的标识方法和批准

     ● 对文件变动或修改的原因进行记录

     ● 当文件更新时,替代现有文件的系统


5、内审

基本要求:公司应能证实其验证了食品安全计划的有效应用及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实施。

5.1 应有一份策划的内部审核计划,其范围涵盖了HACCP 方案,前提方案及为满足BRC 标准而实施的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核的范围和频率应根据活动的风险和前次审核的表现而建立。至少每年一次,所有活动都应被覆盖。。

5.2 内审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能胜任的审核员来执行。审核员应当独立于被审核的部门。

5.3 内审计划应被全面实施。内审报告应能识别合格项和不符合项,且结果应向对被审核审活动负责的的人员通报。整改措施及其实施期限应达成协议且验证整改措施的完成。

5.4 除了内审计划,还应具备文件化的检查计划以确保工厂环境和加工设备能保持在满足食品生产的适宜状况。这些检查应包括:

     ● 卫生检查用以评估清洁和内务绩效

     ● 构造检查,用以识别来自建筑物或设备对产品造成的风险

这些检查的频率应基于风险,但在产品开放区域至少每月一次。


6、BRC验厂-不合格品控制

公司应确保任何不符合规范的产品被有效管理以防止放行。

6.1 应建立管理不合格品的书面程序,它包括:

     ● 员工确定和报告潜在的不合格品的要求

     ● 对不合格品的清晰标识,如直接贴标或使用IT 系统

     ● 安全存储以避免意外放行,如隔离区

     ● 若有要求,转给品牌所有者

     ● 规定做出与问题相应的产品使用或处置决定的职责,例如:销毁,返工,降级换标或让步接受

     ● 作出使用或丢弃产品决定的记录

     ● 产品因食品安全原因销毁的记录


7、纠正措施

基本要求:公司应能证实:应用发现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的错误信息来作出必要整改和避免再次发生。

7.1 公司应有书面程序来处理在BRC 标准范围内发现的不符合项,它包括:

     ● 不符合项的清晰记录

     ● 授权合适的人对结果进行评估

     ● 确定纠正措施以解决当前的问题

     ● 确定合适的整改期限

     ● 确定对纠正措施负有职责的人员

     ● 验证整改措施已经完成并有效

识别产生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并采取任何必要的整改措施


8、BRC认证审核对供应商和原料许可和业绩监控

8.1 原料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管理

公司应具备有效的供应商批准和监控体系以确保:由原材料(包括包装材料)对成品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造成的潜在风险能被理解和管理。

(1) 公司应对任一原材料或每批原材料进行书面的风险评估以识别对产品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的潜在风险。这应考虑下列因素的可能性:

     ● 过敏源污染

     ● 异物风险

     ● 微生物污染

     ● 化学污染

也应考虑原料对成品质量的重要影响。风险评估应构成原材料接受和测试程序的基础,以及为供应商批准和监控而采用的程序的基础。

(2) 公司应具备书面的供应商批准和持续监控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在卫生条件下生产产品,有效管理原材料质量和安全的风险,并且实施有效的可追溯性程序。批准和监控程序应基于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的组合:

     ● 供应商审核

     ● 第三方审核或认证如 BRC 全球标准

     ● 供应商调查问卷

若基于调查问卷进行批准,应至少每三年发布一次,并要求供应商告知在此期间的任何重要变化。

(3) 程序应阐明如何处理例外情况。(如若顾客指定原材料供应商,或从代理处购买产品并且没有进行直接的审核和监视)。

8.2 原材料和包装材料验收和监督程序

原材料验收的管理应确保原材料不威胁产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

(1) 公司应具备书面的基于风险评估(8.1)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验收程序。原材料验收和放行应基于以下一项或多项的组合:

     ● 接收时的视觉检验

     ● 针对每批交付的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产品抽样和测试

应有原材料清单和满足接收标准的要求。应清楚地规定接收标准的参数值和测试频率。

(2) 应全面实施该程序并保持能说明每批原材料验收根据的记录。

8.3 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的管理
公司应能说明哪些服务是外包的,这些服务是适当的且任何对食品安全产生的风险已经过评估以确保有有效的控制措施。

(1) 应具备书面的服务供应商的批准和监督程序。适当时,这些服务应包括:

     ● 虫害控制

     ● 洗衣服务

     ● 合约方清洁

     ● 设备的合约方服务和维修

     ● 运输和分销

     ● 非现场储存的配料,包装材料或产品

     ● 实验室检测

     ● 餐饮服务

     ● 废弃物管理

(2) 与服务供应商应签订合同或正式协议,合约中清楚地规定了服务期望达到的水准,且确保潜在的与服务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已被识别。

8.4 外协加工管理

当生产认证范围的产品,若任何中间环节分包到第三方或在其他工厂进行,应对此进行管理,以确保外包不威胁产品的安全性、合法性或质量。

(1) 公司应能证实:当部分的生产过程是外包的并且非现场操作时,已经告知商标所有人,且当有要求时,要获得批准。

(2) 公司应确保对外包方的批准和监控,或者是通过对外包方进行一个成功的有记录的现场审核,或者是分包方通过了第三方的BRC 食品安全全球标准(或其他FGSI 认可的标准,参见术语)认证。

(3) 所有外包加工操作应:

     ● 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合同中清楚规定了所有加工要求和产品规范

     ● 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

(4) 根据风险评估,公司应对回收的外包产品制定检查和测试程序,程序包括了视觉的,化学的或微生物测试等。


9、BRC认证审核-可追溯性

基本要求:公司应能追踪来自他们供应商的从加工到分销再到他们客户的所有阶段及相反方向的所有原料(包括包装材料)损耗。

9.1 原料包括内包装材料、其它包装材料和加工助剂,中间产品/半成品,部分使用的材料,成品以及未确定的材料,都应当保持充分的可追溯性。

9.2 公司应当纵贯产品的全部阶段测试可追溯体系,以确保从原料到成品以及相反方向保持可追溯性,包括数量检查和产出平衡。测试应按预先计划的频率进行并保留结果以备检查。测试每年至少一次。整个可追溯性测试应在4 小时内完成。

9.3 进行任何返工或再制作,应保持其可追溯性。


10、事故、产品撤回和召回管理

公司应当有有效的事故管理的方案和体系以保证产品召回和撤回的有效实施。

10.1 公司应当建立程序,用于报告和有效管理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的事件和潜在的紧急情况。这应考虑到偶然发生的事故方案以保持业务的延续性,事故可能包括:

     ● 关键服务的中断,例如水、能源、交通、制冷过程、可用的员工和通讯

     ● 火灾、水灾或自然灾害等其它事件

     ● 恶意污染和破坏

当已经离开现场的产品可能会受事故影响时,应考虑是否需要撤回或召回产品。

10.2 公司应当有书面的产品撤回和召回程序,至少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 召回管理小组主要成员的名单并清晰规定职责

     ● 做出产品是否需要召回或撤回决定的指南且应保留记录

     ● 重要联系方的最新列表或对此列表位置的引用。例如召回管理小组,紧急服务方,供应商,顾客,认证机构,主管部门

     ● 沟通交流方案,包括了及时给顾客,消费者和主管部门提供信息

     ● 提供建议和支持的外部机构的详细情况。例如实验室专家、主管部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

     ● 可追溯性的物流处理、受影响产品的恢复与处置,及存货盘点的方案程序应随时都能正常运行。

10.3 产品召回和撤回程序应定期测试,至少每年一次,测试的方式应确保其有效运行。测试结果应保留且要包括主要活动的时限。应使用测试和实际召回事件的结果对程序进行评审,并在必要时采取改进措施。

10.4 发生产品召回事件时,公司应在作出召回决定的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按本标准颁发现有证书的认证机构。


11、BRC认证评估-投诉处理程序

顾客的投诉应被有效的处理且将信息用于减少投诉复发。

11.1 所有的投诉都应当记录并调查,当获得充足的信息时调查的结果和事故的根本原因会被记录。经过适当培训的员工,根据已识别问题的严重性和频率,迅速有效的采取适当的措施。

11.2 分析投诉数据的重要趋势,并用于不断改进产品的安全、合法性及质量,以避免再次发生。相关员工应可获得此投诉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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