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验厂生产制程管理

编辑: 来源: 日期: 2013-5-2 17:17:20

4.0 富士康验厂生产制程管理
4.1 是否已制定针对进料段﹑制程段﹑成品段有害物质的检验标准、抽样计划、检验方法、测试频率、判定方法并符合客户要求?
4.2 是否有专门针对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的仪器设备?有害物质检测设备的检测项目是否能满足生产所需(如检测卤素的能力)?
4.3 是否制定了有害物质检测设备作业指导书?操作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培训?
4.4 是否有定期的校正维护和保养有害物质检测设备并有相关记录?
4.5 是否对辅料进行有害物质方面的管控?当同时生产环保产品及非环保产品时﹐是否区分使用生产环保产品及非环保用的夹﹑治具或设备以防止交叉污染?
4.6 "在工厂内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时,是否对其使用状况进行了控制﹐并对种类、数量、使用方法、场所进行纪录?
制程中是否禁用石棉﹑ODS(破坏臭氧层物质)﹑甲醛等物质?"
4.7 是否有标识区分仓库的摆放区域以确保环保物料与非环保物料区分摆放以免混料(当只采购环保物料或只生产环保产品时不适用)?
4.8 环保产品与非环保产品的料号是否有区分(如RoHS﹑无卤等﹐当适用时)?
4.9 成品包装是否贴环保标识并符合客户要求(如RoHS﹑无卤等标识﹐当适用时)?
4.10 是否在产品中使用回收材料?是否在使用前对回收再利用的材料进行绿色产品方面的确认(若不使用回收材料﹐此项不适用)?
4.11 是否对客户退回的不良品确认是否属环保不良并做管控?
4.12 产品中是否含有欧盟RoHS指令中豁免项目之有害物质?如有﹐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4.13 是否有合适的方法获得产品中的化学物质信息(如:通过向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或向供应商调查取得)并在客户需要时可迅速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化学物质信息?

5.0 富士康验厂异常处理
5.1 是否已建立针对进料段(原物料)﹑制程段(在制品或半成品)及出货段(成品)有害物质超标异常之文件化处理流程?
5.2 "
是否开展教育训练或倡导并保留记录﹐使相关人员了解有害物质超标之处理流程?"
5.3 是否建立有效的流程管理客户绿色产品方面的投诉?是否有完整的客户绿色产品方面投诉的相关记录?
5.4 是否有文件明确定义在有害物质超标的不合格品或怀疑品流入客户端,在24小时内通知客户并采取有效措施?
5.5 在有害物质超标的不合格品流入客户端是否有相关召回流程?
5.6 是否已建立不良发生时的追溯机制?该追溯机制是否能追溯到源头(如供应商﹑来料的批次﹑制造日期等)?
5.7 是否明确定义绿色产品不良发生后的责任追溯及赔偿(包括对客户的赔偿﹑向供应商的索赔)?
5.8 是否对不良品的处理对策进行水平展开,以防止不良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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