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部门 品保部 X市ABC公司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Q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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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落实品质意识在现场作业人员于制造过程中,实施检查或测试,确保制程条件之正
确性及品质之稳定性,防止作业疏忽并及时采取矫正措施。
二、范围:
本公司产品之各制程。
三、定义:
1. 线上检查:指设立在生产制程中的品质管制点,又称定点检查站,简称“检查站”。
2. 巡回检查:制造过程中巡检人员依规定之频率、抽样方式、检验项目所进行的检验
作业,以稽核制程条件与品质,确保制程之稳定性。
四、权责:
参考作业流程。
五、内容:
1. 作业流程:
2, 27, 17, 31, 4, 19, 17, 31
流 程
7, 2, 17, 31, 8, 39, 17, 31
权责单位
12, 4, 17, 31, 14, 4, 17, 31
记录表单
生产进度安排
生管课 生产计划表
巡回检查
Center Center
制造加工
制造课 制造通知单
生产计划表
NG 首件检查 品保部 制程首件确认表
OK
NG 自主检查 制造课
品保部
制程巡查报告表
端子铆接特性检查表
OK
NG 线上检查 品保部
测试作业日报表
外观检查报告表
OK
制程包装 制造课 成品入库检验报告
NG
不合格/异常处理
制造课
品保部
相关记录表
品质异常通知单
2. 流程说明:
2.1 执行制程检验的QC人员需通过验证人员的相关培训。在职QC有权放行合格品。
2.2 生产进度安排/制造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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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生产管理控制程序』办理。
2.3 首件检查:
2.3.1 品保部在下列时机须进行首件检查,并记录于“制程首件确认表”。
2.3.1.1 不同制造批产品投产时。
2.3.1.2 更换模具、刀具之后。
2.3.1.3 排除机器设备故障重新开始生产时。
2.3.1.4 产品规格变更时。
2.3.2 品管人员依据作业指导书/操作标准等规定作首件检查,数量5PCS。
2.3.3 首件检查项目主要有:
2.3.3.1 组件是否齐全、用料是否正确。
2.3.3.2 产品尺寸及加工要求是否正确。
2.3.3.3 使用模具是否正确。
2.3.3.4 产品电气式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3.4 新产品投产和产品规格变更时,以及生产设备有变更时,须得到品保部门课
长级以上人员的确认。
2.3.5 现有之产品须得到IPQC班长的确认。
2.3.6 若检查结果与规定所载不符时,则停止生产并通知生产单位经过矫正后再确
认合格始可以继续生产。如同一工站一天内三次首件判为不合格时,品保
人员需填写“品质异常通知单”给相关单位书面对策改善。
2.3.7 若确认结果合格则正式生产。
2.4 自主检查:
2.4.1 生产单位于制造过程中,应落实自主检查。自主检查合格物件需在流程卡对
应工序签名确认;不合格品放在红色塑料框内,或打个圈进行区分,以便于
识别。
2.5 线上检查:
2.5.1 制程检查站依据产品工程图、『FQC检验规范』、『测试机操作标准』等标
准实施检验。并将结果记录于“测试作业日报表”或“外观检查报告表”上。
2.5.2 测试工站发现的不良品,用白贴纸将不良内容标签贴在相应插头上,然后挂返
修卡,知会制造单位返修,合格品需挂签名后的“流程卡”;FQC发现不良品
需用红色不良标签标示不良部位,然后挂返修卡给制造单位返修,合格品包装
好后需在内箱或防水袋上贴合格标签。
2.5.3 未有以上标示者,则为在制品或待检品。
2.6 巡回检查
2.6.1 巡回检查之执行
2.6.1.1 巡检人员依『QC工程图』之规定频率在各工序抽检,并依照『作业指导
书』、『IPQC检验规范』、工程图以及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 当发现
不合格品时,通知相关单位矫正并将不合格处置办法记录于“制程巡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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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表”或“端子铆接特性检查表”上。
2.6.1.2 巡检人员应检查操作者是否按『作业指导书』、『测试操作标准』等规
定进行作业,当发现未依规定操作时,通知相关单位矫正。如仍未依规
定操作,应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交相关单位作对策。
2.6.1.3 对已出现不良之工序,该次抽样如出现20%以上不良,或者出现规格偏
差、以及检查站出现超标等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相关组长采取处理措施,
并加大巡查频率以及时进行监控。如仍发现不良时,应开立“品质异常
通知单”交相关单位解决。
2.6.2 品质异常发生后,仍未采取矫正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产品检验仍判定为不合
格时,品管人员应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通知生产单位作停产处理。
2.6.2.1 该批次在制品须由生产单位人员进行100%筛选。100%筛选之后,不良品
依『不合格品管制办法』办理。生产单位会同品保部人员进行研讨,制订
改善对策。矫正措施实施后,须由品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2.6.2.2 生产单位根据不合格之状况及生产进度,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方法依《不
合格品管制办法进行》。
2.6.3 当品管人员发现材料规格标准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停产,并调查原
因,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给权责单位对策改善。品管人员应对改善结果予以
确认。
2.6.4 巡回检查人员还应根据“生产计划表”/“流程卡”之不同批次之产品,监督生产单
位 现场之隔离、标示状况。检查每一批次结束时,下一批次开始前,现场是否
已经彻底清理,防止产品混料。
六、参考文件:
1. 不合格品管制办法(QP-13-01)
2. 矫正及预防措施实施办法(QP-19)
3. 生产管理控制程序(QP-09)
七、附件:
1. 制程首件确认表…………………….附件一
2. 制程巡查报告表…………………….附件二
3. 端子铆接特性检查表……………….附件三
4. 测试作业日报表…………………….附件四
5. 外观检查报告表…………………….附件五
6. 返修卡.................................................附件六
八、记录之保存:
附件所述之品质记录由品保部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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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检验作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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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QP - 15
版 次: A
制订日期: 2002年8月28日
生效日期: 2002年9月6日
发 行 章:
核 准 审 核 制 (修) 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