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ICTI验厂商业行为守则要求:遵守《国际劳工组织 C111 号: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不得由干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
1、 工厂是否制定了禁止歧视的政策文件,以符合国家或者当地的法律规定?
- 工厂应查阅国家和当地有关禁止工作中歧视的法律法规。
- 工厂应制定政策和程序文件,以保证工厂政策符合要求或作出补救。
- 政策文件应以当地文字写成并张贴。
- 政策应符含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例如在招聘、补偿、培训机会、晋升、含同终止或退休以及任何人事雇佣方面,不应该存在在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年龄、身体残缺、性别、婚姻状况、怀孕状况、性别、趋向和社团组织方面的歧视现象。
2、 工厂是否指派专人负责沟通、实施和执行无歧视政策?
3、 工厂是否已经与员工沟通关于无歧视政策和程序,并以书面方式与任何代理负责招聘的第三方机构沟通?
- 可以接受的沟通传达方式包括在雇佣过程、新员工培训、员工手册发放之前或之时,以口头的方式告知或通过可见的方式通告给员工,比如公告栏或图书馆。
4、 企业在招聘、工作和解雇时是否禁止歧视?
- 工厂应依照当地和国家的法律执行无歧视的雇佣。
- 工厂应保留招聘相关文件、晋升或降级的记录、合同终止和申诉记录。解雇的原因必须保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