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玛氏验厂审核标准

编辑:上海励奥 来源:MARS玛氏验厂 日期: 2017-4-26 9:40:13


MARS玛氏验厂社会责任审核标准


1、自愿雇用/强迫劳动

- 要求
供货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雇用员工,不使用任何监狱劳工、奴役劳工、抵债劳工、强制劳工和契约劳工,不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强制劳动,不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奴役和人口贩卖。

- 准则
(1)供应商不强迫员工加班。
(2)供应商不得经常延迟超过一个月发放或扣押工人工资。
(3)供应商不关押员工或限制员工的行动自由。
(4)供应商不使用或采购涉及强迫劳动或人口贩卖的材料和产品。
(5)供应商只能使用合法且信誉良好的招工代理商,其持有在适用法律之下运营的恰当执照。
(6)奴役和人口贩卖的定义应符合 1957 年《废除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和 2000 年《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巴勒莫议定》。
(7)供应商不要求员工在开始接受供应商雇佣时交出其身份文件、旅行证件或任何其他个人法律文件的原件。
(8)供应商确保,在招聘流程中和雇佣期间,自始至终不向员工(包括中介、招聘机构和中间人提供的临时性、季节性、流动性劳工和员工)收取金钱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押金。
(9)通过私营就业机构进行的雇用应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 181 号《私营就业机构公约》。如果违反本准则收取了费用,则供应商应及时将此类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务承包商/代理商或其他劳务供应商,或及时补偿受影响的工人。
(10)如果第三方招工代理商向工人收取费用,则此类费用必须是仅为了支付二次支出费用,例如差旅支出。供应商应确保此类费用合理,且不得为工人提供贷款或预支工资以支付任何工人向招工代理商支付的费用。


2、外来劳工

- 要求
供应商认识到外来劳工面临的独特法律、社会和文化处境,并确保按照与对待其他工人相同的标准尊重外来劳工并予其尊严。

- 准则
(1)“外来劳工”一词包括国外外来劳工和国内外来劳工,亦即在祖国之外的国家从事工作的工人,亦即在祖国之内为寻求永久、临时或季节性工作而迁徙的工人。
(2)供应商为外来劳工提供合法并且与执行类似工作的其他工人相差无几的工作条件(工资、工时等)。供应商验证所有外来劳工的合法身份,并确保只雇佣持有适当政府机构签发的有效工作许可的人员。
(3)供应商不得扣押官方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工作许可和出生证明,即便外来劳工如此要求也不例外。
(4)供应商支付与第三方劳工承包商或劳工代理商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全部费用。


3、童工

- 要求
供应商不得雇用未满 16 岁的人员,但若当地法律允许,且这一例外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准则,则不在此限。供应商保管有关每个人出生日期的文件,或拥有确认每个人年龄的若干正当方法。

- 准则
(1)供应商遵守有关最低工作年龄的法律和法规。雇佣任何年龄的员工(包括学徒或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时,均不得违反与国际劳工组织第 138 号《最低年龄公约》一致的有关最低就业年龄或义务教育年龄的当地法规。
(2)供应商保证不允许未满 18 岁的工人:
- 在危险环境内或需要以不安全方式搬运危险材料的环境内工作
- 每天工作超过 8 个小时
- 主要上夜班
- 以无理干涉职业教育的方式工作
(3)如果无法获得独立文件,则供应商采用其他正当的可靠方法来确定员工的年龄。


4、虐待、骚扰、歧视行为

- 要求
(1)供应商不进行身体、精神、言语、性或任何其他方面的虐待的、不人道的或有辱人格的对待、体罚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骚扰。
(2)供应商尊重所有员工并予其尊严,并遵守纪律处分方面的当地法规。

- 准则
(1)供应商维持正式的书面纪律程序,且此类措施必须传达给所有员工和潜在员工。
(2)所有纪律措施均需进行记录,且受纪律处分的员工必须以书面方式认可处分。
(3)供应商不得出于纪律原因设立罚款和/或从工资中扣款。
(4)供应商针对处理工人关于工作场所环境和待遇的投诉设定书面和/或口头程序。
(5)供应商以性别适当、非侵入式的方式执行安全程序(如适用)。


5、公平和平等待遇/歧视

- 要求
供应商的雇用条款与条件(包括聘用、培训、工作条件、薪酬、福利、晋升、处分、终止雇用或退休)以个人的资格、绩效、技能和经验为基础。

- 准则
(1)供应商维持的工作场所不会因为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或性别身份、社会等级、政治观点、国籍、宗教、婚姻状况、性取向、残疾或基因信息、生育、成员资格、附属关系或其他与工作执行能力无关的个人身份而进行歧视。
(2)供应商不对员工进行可能用于歧视的医疗检查(如验孕)。当地法规要求的任何检查的结果不得以歧视方式进行使用。


6、工时

- 要求
供应商遵守有关正常工时、休息时间和加班工时的所有适用法律。

- 准则
(1) 每 7 天内,供应商必须为工人提供至少 24 个小时的连续休息。
(2)供应商不要求一周工作超过 60 个工时(包括加班),除非工作情况要求临时增加工时。供应商就临时增加工时与员工进行磋商,并除了以较高薪酬支付加班报酬之外,还为此类额外工时提供补偿性休息时间。
(3)供应商不强迫员工加班,工人不会因为拒绝加班而遭到处罚、惩罚或解聘。
(4)如果针对本项规定存在例外,则此类例外必须符合适用法律,且只能是出于例外情况,例如工作属于连续性质,或出现了事故或紧急事件。此类情况下,例外情况允许时,必须立即为工人提供补休。正常情况下,供应商必须避免要求工人长时间工作而没有每周休息日的情况。


7、报酬和福利

- 要求
供应商根据所有适用法律提供工资和福利,从而给所有员工提供公平的薪酬。

- 准则
(1)供应商确保为所有工时支付的工资至少符合最低法定工资,或当地的同业最低薪酬标准,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2)供应商根据法律要求按时支付员工薪酬;在任何情况下,工资必须至少一个月支付一次。
(3)供应商确保,如果工人工资取决于产量(价格、配额等),则工人在每个 8 小时工作日内赚取至少等于适用最低工资的工资,且为了赚取最低工资不会被强迫工作超过每天 8 个小时。
(4)如无法定最低工资,则供应商确保工人至少赚取特定行业或地区内的平均工资。
(5)供应商遵守有关加班工资支付和激励比率的所有法律要求。供应商为加班支付较高薪酬或至少等于正常薪酬的薪酬。
(6)供应商提供所有法定福利,例如公共假日、带薪假期/年假、病假和产假/陪产假/探亲假。
(7)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以恰当语言向所有工人(永久的、临时的、季节性的、当地的和外来的)提供书面合同,其中含有对工作职责、福利、纪律程序和通知期的描述。
(8)如果不可能或无法实际提供书面合同,则供应商应向工人提供劳动待遇的口头描述。
(9)供应商在支付工资时向每名员工提供明细工资单。工资单至少包括支付金额、支付期、工资额、正常和加班工时数、扣减项和福利(如适用)。
(10)通过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文字和工人使用的语言张贴工人关键权利和福利描述,供应商可以满足这些要求。


8、健康和安全

- 要求
供应商遵守有关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的所有适用法律。

- 准则
(1)供应商提供安全、干净、卫生、高效的工作环境,包括为所有工人提供干净的饮用水,以及提供足够数量的男女盥洗设施。。
(2)供应商或提供工人宿舍的第三方机构应向工人提供适当的照明、温度、通风、盥洗设施、淋浴或洗浴设施和干净的饮用水。
(3)宿舍应干净、安全,并提供紧急出口、合理的个人空间以及合理的出入特权。
(4)供应商应使用其工人的主要语言向工人提供书面健康和安全信息与警示。供应商应使用其工人的主要语言为工作场所内使用的任何有毒或危险物质张贴材料安全数据表,并妥善管理所有危险物质与机械的处理。
(5)供应商应提供所有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
(6)供应商就适用的当地工作场所安全实践(包括紧急疏散程序)向员工提供充分培训。
(7)供应商提供旨在帮助防止事故和伤害的系统与培训。
(8)供应商保留工作场所内健康和安全培训与事故和伤害的记录。
(9)供应商应在工厂内设立并维护适当的急救设备,并使所有工人随时可以使用此类设备。
(10)设备放置地点应予以显著标示并通告给工人。
(11)供应商提供充分的医疗设施、消防出口和消防与安全设备。


9、环境

- 要求
供应商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供应商持续努力以提高环保绩效。

- 准则
(1)供应商备案并维持遵守当地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记录,包括环境许可和报告要求。
(2)供应商适当处理和储存危险材料与废物,设有处理危险材料排放的计划,并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此类物品。
(3)供应商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已被恰当告知公司的重要环境影响,并已接受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适当培训。
(4)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能效倡议、减少使用和回收利用自然资源(包括水和纸张/包装材料),供应商最大限度地降低并监测对环境的影响。


10、符合职业道德的商业实践

- 要求
供应商按照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并根据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 准则
(1)供应商遵守适用于国外经营的所有当地和外国法律要求,包括美国《反涉外腐败法》和英国《反贿赂法》。
(2)《反涉外腐败法》一般规定,为了获取或留住业务或获取不当优势而向政府官员、外国政党、政党官员或政府公职候选人馈赠贵重物品属于非法行为。
(3)供应商应制定书面政策禁止贿赂、回扣、腐败和类似受禁商业实践。
(4) 供应商必须针对与符合职业道德的商业实践相关的公司规定和程序对其所有员工、顾问、分包商和供应商进行培训。
(5)供应商不进行或接受贿赂、回扣或其他获取不当或不正当益处的行为。
(6)供应商不向玛氏的任何员工赠送礼物,或代表玛氏的任何员工或为其利益而进行捐赠,除非双方相关业务部门与地区法律总顾问批准。
(7)供应商向玛氏员工提供的任何膳食均合理且价值适当,而且仅限于在供应商与玛氏的业务往来过程中提供。
(8)供应商将向玛氏披露任何似乎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且如果玛氏任何员工或其家庭成员在与供应商的业务中有任何利益或与供应商有任何类型的经济关系,供应商将向玛氏进行披露。
(9)供应商不从事任何违反其经营业务的司法管辖地适用的公平竞争法或反垄断法的勾结投标、价格操纵、价格歧视或其他不公平商业实务。
(10)供应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供应商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和维持玛氏的机密和专有信息或商业机密,并仅限于出于玛氏授权使用的目的使用此类信息。


11、合规

- 要求
供应商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律要求和行业标准,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准确的簿册和记录,以显示其对此类法律和标准的遵守情况。


12、结社自由/集体谈判

- 要求
供应商尊重员工组建和加入工会并依法和平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 准则
(1)供应商遵守有关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所有适用法律。
(2)供应商不会因为任何附属关系或不附属关系而进行歧视。
(3)供应商不允许管理层干涉工人组织。
(4)供应商不会因为员工努力自由结社或进行集体谈判而对其进行骚扰、恐吓或报复。
(5)供应商为员工申诉提供保密和匿名手段,并记录此流程。


13、其他责任

A、职责分工

(1)供应商指派一名高级官员持续监控供应商对本《规范》的遵守情况。供应商应立即将任何不符合本《规范》的相关事项报告给玛氏。供应商向玛氏通报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包括通过保密举报热线报告的违反行为(如果供应商如此选择)。此类计划应保护工人的举报保密性并禁止报复。
(2)供应商负责及时报告实际的或可疑的违反法律、本《规范》和任何与玛氏的合同关系的行为。这包括任何员工或代表供应商或玛氏的代理商的违反行为。

B、透明性

(1)供应商采取透明方式与玛氏合作,包括披露相关政策和程序。收到请求后,供应商披露为玛氏生产原材料的工厂的地理位置,以及供应商自身直接供应链内的原材料的产地。供应商负责对其自身直接供应链内的各方实施本《规范》的要求和相关的尽职调查流程。
(2)我们认识到,像玛氏这样的制造商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来源于延伸式供应链的下游,而下游恰恰涉及更多供应商。因此,我们的直接供应商必须认识到自身在推荐自身供应商的负责任采购实践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包括确保下游供应商了解并遵守本《规范》的原则,以及确保在供应链所有层面监测合规情况。

C、合规监控

(1)为了衡量供应商对此规范的遵守情况,玛氏有权在宣布和未经宣布的情况下,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对供应商的工厂、供应商提供的住房、运作、簿册和记录进行现场稽核,并就此类稽核与工人进行私密访谈。
(2)如收到任何不满意的稽核结果,且供应商未执行玛氏建议的纠正措施,玛氏可以完全自行决定,保留暂停向供应商采购的权利,直至纠正措施获得执行,或终止其与供应商的关系。
(3)供应商负责教育和监测供应商、分包商和独立承包商。

D、分包

(1)未经玛氏或其分公司事先书面批准,供应商不使用分包商或将其对玛氏的合同义务转让给任何他方。生产开始之前,批准的分包商或受让方需事先书面接受本《规范》。
(2)本《规范》的传达供应商必须向工人传达本《规范》内所含的期望。这可能包括在工作场所工人可进出的显著位置张贴本《规格》、举行群组或个人会议以查看和解释本《规范》、向工人分发说明手册,或通过在线渠道进行传达。

 

MARS玛氏验厂质量审核评估要求

1. 生产现场是否安排有一个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合格的人?
2. 是否有食品安全程序到位?
3. 是否有审查文件和记录表明,食品安全计划的运作和有效?
4. 员工是否对食品安全进行定期检讨食品安全程序?
5. 是否有到位的管理定义的危害/风险控制措施?
6. 是否有适当资格的人选,以帮助定义危害和过程控制?
7. 是否有对原材料进行食品安全危害的评估?
8. 是否有已验证能减少或消除危害/风险到可接受的水平的过程控制和限制?
9. 关键程序在操作时是否每步都有监控?
10. 过程控制中每步工作是否按程序执行?
11. 是否有为变化而检讨新的潜在危险?
12. 是否对关键质量数据定期检查,以提高食品安全计划?
13. 是否有对生产工人进行食品安全和管理风险的培训?
14. 质量记录的控制步骤是否证明已经有效地降低风险?
15. 是否有质量方针的明确承诺
16. 是否有与玛氏合作过的相关文件
17. 是否有一个领先的质量机构提供的质量认可
18. 相关的质量程序文件与记录
19. 是否有质量审核程序,出现问题是否经过审核并确定纠正措施及后续实施
20. 是否有一个有效的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具有食品安全的知识,能按需求生产出高品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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